為特教生打造一間「客製化」教育場所:我們需要的不是差別,而是站在同個起跑點

社會一直在進步,對於身心障礙的孩子,社會大眾一定要認識他們。

1960年,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提倡教育機會均等,特殊教育應該促進此理念。台灣於2014年通過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》,推動融合教育。然而,實施過程中,特教生常面臨排斥和霸凌。苗栗國立苗栗特殊教育學校提供客製化課程和實習機會,讓身障學生能在實習中融入職場。校長周敦懿強調適性教育,並通過啦啦隊等社團活動,幫助學生展示特長,提升自信。

積極的差別待遇——特殊教育

1960 年,聯合國教科文組織(UNESCO)提出「國家在發展或應用國家政策時,應該要促進教育機會均等和處理教育的事務。」呼應對教育機會均等(equality of educational opportunity)的主張,使學生不同的潛能都能得到充分且有效的發展。

然而,這樣機會均等的體現也同樣包括在「特教生」的群體。因此,聯合國「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(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,簡稱 CRPD)」曾強調,各障別的身障者,都應該享有與一般人相同的人權與基本自由,而臺灣也在 2014 年也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。

雖然我們無法一言以蔽之,但許多特教生的困境是來自對生活和背景的無奈;對於特殊教育的孩子來說,被貼上「特殊生」的標籤,似乎就像強力膠一樣,永遠撕不下來了,因此「普特共融教育」的概念便呼之欲出。

回顧台灣推行「融合教育」近十年,據《特殊教育統計年報》統計,全台有超過12萬位身心障礙學生,其中近九成在普通班就讀,與一般生共同學習,讓「班班有特教生」成為常態。如此的起心動念固然是個美意,但在實踐中值得我們省思的情況卻往往是「凸顯了特教生的差異性」,導致特教生經常處於排他性、被丟包的窘境,甚至衍伸出言語霸凌等等事件,進而與普通班師生發生衝突,形成「雙輸局面」。要一般的學生促成一般生的理解與包容,則似乎還有一段路要走。

他們不是弱勢的特教生,而是有能力服務眾人的人

位於苗栗後龍溪畔的國立苗栗特殊教育學校,設有高職部9班、國中部3班,專門招收中重度身心障礙學生,透過客製化、適性化的通識類型的課程教學,培養孩子們進入職場的能力。

「身心障礙的孩子需要多一些愛心、耐心的環境。」——國立苗栗特殊教育學校校長 周敦懿。

來到苗栗後龍溪畔的國立苗栗特殊教育學校,拜訪代表臺灣至美國出賽「ICU 世界啦啦隊競標賽-特殊奧運傳統組」的啦啦隊,我們看見成人如何為孩子建設出均等的環境。對於身障的孩子來說,挫折和無助感是常有的情緒,周校長提到,給孩子機會讓他們「適性養才」在自己的舞台上發揮優勢能力和一技之長,才能讓他們被看見。

因此,苗特在安排教育實習課程上,一年級會以基礎課程、校內實習為主;到了二年級會用工作的方式,到中油、洗車場等等公營和民營企業去見習;這樣三年級就能直接到外面去實習。

「我們特教孩子不是要人來可憐我們、施捨我們,他們應該站在機會均等的起跑點上,讓他們被看見、不被歧視。」周校長提到,苗特是一間「客製化」的教育場所,幫助孩子從實習的過程當中,去修正他們的職業技能,這樣到了畢業後就可以直接無縫接軌到職場就業。

用愛打破障礙,陪伴學生走過人生的荊棘路

以孩子能力可及的範圍內去發揮,周校長認為「適性」一詞成了關鍵。除了客製化的教學過程外,苗特也另設「多樣化的社團活動」,像是地板滾球、舞龍舞獅和籃球社等等,也有熱舞社讓孩子盡情去發揮,後來發現可以衍伸啦啦隊來展現肢體、強健體魄。

109年開始,苗特啦啦隊便開始到各縣市比賽,也在大大小小賽事中獲取佳績,這些選手也因為啦啦隊翻轉人生,「社會一直在進步,對於身心障礙的孩子,社會大眾一定要認識他們。」因為啦啦隊習得的「專注」,也讓孩子們堅定且明確的走向自己想走的路。